中新北部湾新闻网7月1日电 据防城港市工商局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专项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防城港市工商局日前制定了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工作措施。
防城港市工商局制定的若干措施有: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名称不受行政区划限制。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其它的若干措施还包括:实行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当场核准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的限制;放宽公司注册资本条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实行企业筹建登记制度;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主体限制;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就地登记”范围;放宽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支持公民依法自主创业;支持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农业产业化进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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