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分析会同时公布了酝酿已久的《顺德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暂行办法》,今后凡是在顺德设立总部的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予以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暂行办法分为两部份,第一部分是针对已经在顺德注册登记的企业,第二部分是针对办法实施后在顺德投资成立的区外企业,两部暂行办法都对总部企业的认定条件、程序、奖励措施和总部经济的规划、服务措施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提出,顺德重点扶持制造业、金融服务业和科技服务等的企业总部,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企业和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对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在顺德设立的总部和区域总部,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扶持。
顺德区经贸局局长刘怡表示,办法与之前相关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相比,最大的突破是可操作性强。
《顺德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执行,但在半年后才正式公布。刘怡解释,政策去年底提出,经过两次深入调研才完成并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几易其稿。
顺德去年确立总部经济发展战略,目前已经有美的、碧桂园、格兰仕等近30家企业,确定在顺德设立企业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