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家保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九部门,经省政府同意,向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提出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
该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重要性,杜绝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地图”在互联网上传播;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活动,必须经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河南省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坚决制止涉密地图、高精度坐标成果及重要地形地物属性等通过网络扩散;严肃查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规范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并强化日常监管。各省辖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凡未经国家或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互联网地图,一律不得登载和转发;对于存在问题的互联网地图,要依法查处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