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院网讯 上海某婚庆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5300余万元,到期未能偿还。法院判决后又没有及时履行。10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该婚庆公司进行现场执行。该公司当场向法院交付了人民币100万元的支票,并许下以变卖抵押房产的方式来偿还债务的承诺。
该婚庆公司从2003年底开始,共向交通银行贷款5300余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到期后未能偿还。该公司虽有房产作为抵押物,但目前上述房产由该公司开设婚庆市场,如一味强制执行很容易引起多种矛盾。
在该案执行中,二中院法官对被执行人某婚庆发展公司总经理进行了询问,详细调查被执行人目前的财产情况和经营状况,并开展了严肃的法制教育和释法说明工作。承办法官责令被执行人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帐册,仔细地进行了查阅、审查。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立即想方设法筹措钱款,当场向法院交付了人民币100万元的支票,以清偿部分欠款,同时提出了在法院的严格监控下,由该司对外变卖抵押房产,用变卖款偿还本案债务的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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